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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农业部饲料兽药检验

发布:2020-10-21 20:48,更新:2024-04-23 08:00

随着人们生活水平要求的日益提高,对于动物园食品的品质也给予了更高的关注。兽药,作为一种在动物疾病防治、改善产品质量等方面均有不俗效果的药物,其作用无可否认,但是其造成的危害同样不容小觑。新标准进一步完善兽药使用安全规范问题,在涵盖的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上均有大幅度提升。比如,食品中兽药Zui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(类)兽药在畜牧产品、水产品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,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,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。


那么新标准主要有哪些变化呢?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

一、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。


相比农业部第235号公告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Zui大残留量》,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76种、增幅39.8%,残留豁免品种增加66种、增幅75%,残留限量增加643项、增幅41.5%,基本解决了当前评价动物性食品“限量标准不全”的问题。


新标准主要变化和具体项目如下: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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